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增强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指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按照“兜住底线、引导预期,统筹资源、促进均等,政府主责、共享发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的基本要求,稳步提高均等化水平,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巩固健全保障机制,衔接完善制度规范,力争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作为“十三五”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主要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以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以各领域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为依托,以统筹协调、财力保障、人才建设、多元供给、监督评估等五大实施机制为支撑,是政府保障全民基本生存发展需求的制度性安排。
二是建立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定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八个领域的81个服务项目,以及每个项目的具体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要求在规划期内落实到位,并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以此作为政府履行职责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
三是制定了四方面保障措施。在促进均等共享方面,要求开展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重点帮扶特殊困难人群、促进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缩小城乡服务差距、提高区域服务均等化水平、夯实基层服务基础等。在创新服务供给方面,要求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发展志愿和慈善服务、发展“互联网+”益民服务等。在强化资源保障方面,要求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体系支撑等。在推进实施监督评估方面,明确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并要求开展统计监测和评估,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互动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等。